CCT-F2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阅读次数:1036 发布时间:2020-08-27
CCT-D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CT-F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CS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CAN/T智能分配器
CCJ矩形剩余电流互感器
CCS1-C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CCS2-C琴台式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CCT-F1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CT-F2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CT1-C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CT2-C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互感器选型参数:
型号 | 测量范围 | 过线孔径 | 参考过线电流 | 配套设备型号 | 安装方式 |
CCJ46 | 0-1000mA | 中46 | 200A | CCT全系列 | M5螺钉 |
CCJ70 | 0-1000mA | 中70 | 400A | CCT全系列 | M5螺钉 |
CCJ96 | 0-1000mA | 中96 | 800A | CCT全系列 | M5螺钉 |
CCJ192x35 | 0-1000mA | 192x35 | 400A | CCT全系列 | M5螺钉 |
CCJ232x45 | 0-1000mA | 232x45 | 630A | CCT全系列 | M5螺钉 |
CCJ320x48 | 0-1000mA | 320x48 | 1000A | CCT全系列 | M5螺钉 |
CCJ560x48 | 0-1000mA | 560x48 | 3000A | CCT全系列 | M5螺钉 |
T电气火灾温度传感器为护套式100欧姆铂电阻,,其壳体材料为不锈钢,电缆材料为聚四氟乙烯0.3 mm2电缆线,测量范围0~ 140C。
CCT系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
1、系统定位
系统定位是:“服务于常规的低压供电网络的监控系统”,其应该是一个联成网的整体装置,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开始设计工作之前首先应进行系统设计,选择保护对象和保护对象火灾危险等级,以确定受控点总数和具体探测器的数量;根据受控点总数和监控主机设备安装位置确定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选型,系统综合布线,完成系统图。第二步配电系统设计,探测器要安装在配电箱(柜)内,在综合考虑箱(柜)内电器开关元件的排布位置及探测器选型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与配电箱(柜)的配电系统一起设计。监控探测器和剩余电流式探测器均为超薄型小体积导轨式安装,可以在配电盘或箱或柜内安装;如保护等级需要设计选用遥控切断电源的功能,应选用带分励脱扣的断路器并注明分励脱扣的电压值。探测器的安装布线应与配电盘设计为一体,全面考虑布线规定、位置要求等因素后完成每个配电盘图纸设计。
2、系统设计、保护对象选择
1、规范要求
规范中要求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发生火灾危险性确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保护对象。国家标准GB50045《高规》和GB50016《建规》中均对设置场所有明文规定,由于以上两个规范写的过于简单,中国建筑研究院机电院通过全国各大设计院和公安部消防局的多名专家开会制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导则一一《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在《方法》中第二章规定了设备场所:(摘录如下)
2、设置场所
2.1--般规定
2.1.1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等级确定。
2.1.2一个电气火灾报警探测区域不应超过一-个防火分区。
2.2特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2.2.1配电室重要的低压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2防火区域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3电力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4建筑物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5建筑物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6建筑物内的地下商店(场)的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7其他电气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2.3-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2.3.1照明总配电箱(地下车库除外)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3.2 第2.2.4、2.2.5、2.2.6、 2.2.7条规定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4二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2.4.1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4.2 第2.2.4、2.2.5、 2.2.6、 2.2.7条规定的场所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5学生宿舍、老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盲人学校、聋哑学校,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6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供电回路、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7除高层建筑外的家具城、服装城、建材城、灯具城等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场所,照明、电力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
国家标准GB50116-2008《火灾自助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12章,对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备部位列表进行了详细规定。
保护分级
在国标GB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中要求,对低压配电系统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为了对配电系统进行有效监控,在故障发生后准确判断出故障线路详细地址并及时发现隐患部位,同时减少因故障停电造成的影响,应根据配电级数的分级和线路发生火灾的危险性来确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保护级数。一般采用两级,但对低压配电级数多而危险性大的部位应设第三级保护。第一级保护的电气火灾探测器应设置在低压配电室低压开关柜的各支路输出供电线路上;第二级应设置在配电下一级的分配电柜(或楼层的分总箱柜)各支路输出供电线路上;第三级应设置在负载配电箱的输入或输出端上,根据用户的经济及承受能力只设置在输入端时每路中有一个受控点,而在输出端上各支路输出则要有很多受控点。汇总确定探测(受控)总点数
根据以上分级和低压配电系统的实际情况将各级点数汇总确定探测(受控)总点数。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布线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24小时职守的场所(如配电室)内。
2、设备的供电应使用消防电源供电。
3、根据以_上放置场所的空间和受控点的数量来选择设备的类型。
系统布线
监控探测器与扩展箱之间采用CAN总线连接,最远通讯距离为1000米。CAN总线是有极性的。高电位H红色,低电位L黑色标识,线采用ZR- _RVS双绞双色( 红黑色)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扩展箱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之采用无极性二总线连接,最远通讯距离为1000米,在低压配电箱柜内外的总线布线需采用金属管敷设。系统设计图
1、确定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探测器并注明安装位置。标明低压配电室建筑位置,再标明低压配电箱柜编号和探测器地址码范围量。
2、标明每个配电箱的建筑位置,标出配电箱编号和探测器地址编码范围和数量。
布线及安装:
1.监控主机( CCS)安装:
1.1.监控主机需安装于消防控制,采用壁挂式安装。
1.2.监控设备电源线、报警输出线:采用ZR-BV电缆,截面积不小于1.5mm口。
1.3.通讯二总线:采用ZR-RVS2*1.5mm电缆,单独穿金属管,规格SC15,避开大功率母线排:或采用ZR--RVSP2*1.5mm屏蔽双绞线沿消防弱电线槽敷设,屏蔽层可靠接地。
1.4.LDHS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具有一通道的CAN通讯总线接口,每条CAN总线接口最多可连接32个LDHS/F扩展箱。
2.5单台CCS/F扩展箱可连接128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CT-F),各探测器间采用“手拉手”连接方式。
2.监控器( CCT)的安装:
2.1采用35mm标准导轨安装在配电箱(柜)内。
2.2通讯二总线:无极性,采用ZR- RVS2* 1.5mm电缆。
2.3探测器所监控的配电箱(柜)若需控制断电时,需供DC24电源。
3.互感器(CCJ)的安装:
3.1采用35mm标准导轨安装在配电箱(柜)内。
3.2检测回路的A相B相C相及中性线N,必须全部通过互感器(四线)。
3.3设备连接线采用ZR-BVS2*1.0线。
3.4互感器( CCJ)安装在总开关的下口。
4.温度探测器( T)的安装:
4.1采用贴近所测设备安装( 电缆或箱体)。
4.2线路采用2*0.3mm四氟乙稀高温线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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