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D-0.6KVA-24(主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阅读次数:617     发布时间: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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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系统灯具供电、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系统功能

1、能够对消防应急灯具、线路及备电电池状态进行监测,如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线路或备电电池发生故障,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报警,并定位故障发生点,提醒工作人员在时间进行维护,确保建筑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的正常工作。

2、通过应急照明控制器可以远程设定消防应急灯具基本工作方式,如持续式、非持续式、可控式;配合监测系统可以自动控制或手动(强制)控制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功能,以确保完成监测任务。

3、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区域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低于10.0lx;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低于5.0lx;人员密集场所的区域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低于3.0lx;疏散走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低于1.0lx。

4、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室内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5、GB51309-2018中规定蓄电池电源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本系统所采用的蓄电池均为锂电池。

6、配接灯具的额定功率总和不应大于配电回路额定功率的80%%%;A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6A;B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10A.

7、集中电源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集中电源的每个输出回路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超过18层。

8、火灾确认后,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在1S内发出联动信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在 接受指令后,将全部区域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在5S内一次性同时转入应急(点亮)状态。指令完成后发出相应反馈总信号。


产品参数

产品规格:600×250×650mm

防护等级:IP30

功率:0.15-10KW

输入电压:AC220V/DC24V

输出电压:AC220V/DC24V

输出回路:1支路

应急时间:≥90分钟

转换时间:<1s

规定工作温度:-10℃-55℃

功能:巡检、远程监控

安装方式:壁挂式、落地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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