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多重要,大数据来告诉你

阅读次数:1184     发布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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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近年来,我国社会用电量持续上升,安全风险加大。从电气火灾发生的比例来看,全年因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引发火灾8.5万起,占火灾总数的33.6%。由于目前仍有1万起火灾原因尚未查明,预计今后这一比例还会上升。其中,电气事故引发火灾36起,占火灾总数的55.4%。从电气火灾的分类来看,68.9%的火灾是由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线路问题引起的,26.2%的火灾是由故障、使用不当等设备问题引起的,4.9%的火灾是由其他电气原因引起的。其中,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不容忽视,特别是在36起因电引发的大型火灾之中,11起被认定为电动自行车的占总数的6%。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总量接近500万辆,火灾风险将继续加大。


电气火灾系统图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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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政策标准

《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测探测器》GB 14278.2-2014

探测器的报警值应设置在20mA~1000mA间。在报警值设定范围之内,报警值与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设定值的5%;具有剩余电流值实时显示功能的检测器的显示误差不大于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测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的首端为基本原则,并应设置在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当电源线泄漏电流大于500mA时,应设置在之下一级配电柜(箱)之内。

IT系统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不应设置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测探测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与操作》gb13955-2005

选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额定剩余非动作电流应不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正常运行时最大剩余电流的2倍。

电气火灾监测探测器额定剩余电流报警值的设置,应考虑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的正常剩余电流(即固有剩余电流),并以实测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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